今年四月,商务部启动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制定了《“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将“中华老字号”定义为:“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并提出了“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一九五六年(含)以前,有传承的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等七个认定条件。
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复核和社会公示四个阶段,商务部今年严格按规范认定了四百三十家“中华老字号”,占申报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四点七,覆盖全国二十七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涉及食品、餐饮、住宿、医药等多个行业。据了解,“老字号”的知识产权是否明晰和发展前景是否良好是专家评审的重点内容。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表示,保护、促进老字号发展有构建和谐诚信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提高民族品牌竞争力和促进就业、扩大消费等重要意义。(本文转自神州乐器网乐坛风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