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5月23日专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女子十二乐坊南京新年演唱会”组织方侵犯了《阿拉木汗》《达坂城的姑娘》《有你相随》3首曲目的著作权,赔偿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21200元。
2006年1月3日,女子十二乐坊在南京新年演唱会上演奏了《阿拉木汗》《达坂城的姑娘》《有你相随》三首曲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于2006年11月15日以侵犯这三首曲目著作权为由将主办方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判决,女子十二乐坊使用歌曲没有取得原告的许可,也没有向原告支付音乐作品使用费,侵犯了原告管理作品之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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