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世界第一女高音芮妮・弗莱明在上海和北京各唱一场,“金子般”的嗓音和超一流的技巧“疯魔”了京沪两地的乐迷。不过演出之后,笔者也听到有个别评论对弗莱明现场表演中的“炫技”行为提出异议,尤其认为她在《托斯卡》中的“为艺术,为爱情”唱段有“卖弄”之嫌。
在音乐会欣赏过程中,“炫技”只是取悦和吸引观众的一种表演手段,而不是艺术欣赏的本原。平心而论,弗莱明在上海大剧院的表现完全当得起世界当红顶级歌剧女伶的艺术标准,至于“卖弄”一说,多少有些求全责备。当晚,弗莱明的确有多处令指挥都措手不及的即兴发挥,她的超长呼吸也每每令乐队提琴声部演奏员有“弓尽弦亡”的“压迫”;但个性化的艺术处理、声乐技巧的极致展现不正是世界级歌唱家给我们带来的一种惊喜吗?如果说超长呼吸和过慢的音句处理是“炫技”,老实说,世界上又有多少女高音拿得出这样的“可炫之技”呢?
此外,弗莱明在演唱理查・施特劳斯声乐套曲《最后四首歌》时,京沪两地都出现了观众掌声过于热切、原本应注重完整性和静谧诗意的“套曲”被屡屡“截断”的场面。这一令人遗憾的情景,在笔者看来,与其责怪歌者“唱得过分美丽”,不如怪我们当下艺术评论中“酷评”太多、“赏析”太少,艺术欣赏和评论缺席太久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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