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开场白,我提出几个简单的论点,以后再把它们加以阐发:开始学习任何一种乐器之前,学生--无论他是幼童、少年或成人--应当已经在内心里掌握了一些音乐,也就是说,他已经把一些音乐记在脑中,藏在心里,并且可以用自己的听觉听见它。天才人物的全部秘密在于:在他初次接触琴键或以弓拉弦之前,音乐早已活生生地存在于他的脑中,这就是为什么幼童莫扎特“一下子”就会弹钢琴和拉提琴的缘故。
很明显,任何表演--表演问题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都是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的:被表演的作品(音乐)、表演者和用以表演的乐器。只有彻底掌握这三种要素(首先是音乐),才能保证优秀的艺术表演。表演的“三要素”的最简单的例子自然是独奏钢琴家表演钢琴曲(或是小提琴家表演为小提琴独奏用的奏鸣曲、大提琴家表演为大提琴用的奏鸣曲及其他)。
我不得不重复这些简单的东西,因为在教学实践中,时常可以看到偏重某一方面的情况,从而使三个要素之一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害,特别常见的是对内容(这是最可悲的事),亦即对音乐本身(一般所谓的“艺术形象”)不够重视,而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从“技术方面”去掌握乐器。另一种错误是:没有充分认识到“要得心应手地表演音乐必须彻底地掌握乐器”这一任务的艰巨性和重要性,这样也必然导致不够完美的,加引号的“乐感的”演奏,使表演变得浮浅庸俗,缺乏应有的专业水平,当然,这个错误在器乐家身上比较少见。